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分公司本部及收费站党建文化阵地设计制作项目
1.2采购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分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站点室内过道、党员活动室、会议室、健身房、图书室、食堂、楼梯间、接待室等墙面进行设计制作。
2.2工期: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3工程地点:新疆交投集团吐鲁番分公司本部和吐鲁番匝道收费站、大河沿匝道收费站、小草湖主线收费站。
2.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
2.5质保期:1年
2.6电子竞价平台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成交供应商1名。
2.7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核查,采购人有权按竞价结果排名顺延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3.竞价人相关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竞价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查询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质保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3.1.2竞价人具备从事党建阵地、文化墙设计等类似项目的经验。近3年至少独立承担1项类似业绩。(注:“近3年”是指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可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类似业绩指文化创意及制作项目,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内容、金额等信息)。
3.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3服务要求
3.3.1项目设计方案需新颖,符合吐鲁番分公司党建工作的要求,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展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
3.3.2设计内容应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历史、党的理论、党建工作成果、企业文化、党建品牌、党建+安全、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设计。
3.3.3设计理念需结合吐鲁番分公司本部及3个基层收费站的实际情况,体现各自的特色。
3.3.4考虑到后期党建文化内容需要根据上级政策、工作重点及实际情况进行更新,设计需具备较高的灵活性;设计结构上,采用模块化组合方式,将党建阵地及文化墙划分为多个独立且可灵活替换的模块,各模块之间连接方式简便,便于单独拆卸和更换;对于需要定期更新的数据、信息等,设计成可快速替换的形式,如可抽拉更换的纸质载体。
3.3.5材料选择方面,优先选用易于更换、重复利用的材料,如PVC、亚克力、插卡式框架等,避免使用一次性固定或难以拆卸的材料。
3.3.6内容呈现上,预留一定比例的空白展示区域,用于后期添加临时或最新的党建内容。
3.3.7供应商应根据现场现状、空间布局进行规划,提供初步设计方案,方案内容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未提供方案视为不符合采购方要求,可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入选后,应在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方案的细化完善,供应商经3次方案细化仍然不能满足需求的,采购方有权中止合作,另选他方。
3.4竞价人需具有采购标的物的施工能力,若发现竞价成交供应商不具备上述能力,将取消竞价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3.5竞价结束后,竞价成交供应商请将如下资料加盖公章提供至采购人进行核验:1、报价单;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3、初步设计方案;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6竞价成交供应商需在竞价结束后规定时间内,联系公告第9条联系人,若竞价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效内联系采购人,视为其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按竞价结果排名顺延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竞价项目,否则,竞价无效。
4.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4.1竞价准备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6日22时00分。
4.2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0时00分。
4.3竞价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4时00分。
5.竞价方式
5.1本次竞价采用线上降价式竞价,起始价:120000元(大写:人名币拾贰万元整);每次竞价降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本次竞价活动不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5.2竞价报价金额应包含: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人工费用。
5.3竞价最高限价:120000元(大写:人名币拾贰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6.合同主要条款
6.1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6.1.1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期限,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6.1.2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相规章制度及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服务人员及财产安全。
6.1.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工作转包给第三方。
6.2付款条件
6.2.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改造项目预付款。
6.2.2进度款:项目全部改造内容施工完成,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含材料合格证明、施工记录等资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7%。
6.3.3质保金:项目验收合格后进入1年质保期,质保期满且经采购人复验无质量问题(若有质保期内维修事项,需确认维修合格),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尾款。
6.3.4质保期约定: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竞价人须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服务,若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维修2次以上仍未解决,采购人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尾款。
6.4付款方式:电汇。
7.电子竞价准备事项
7.1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并确保账号注册成功。(具体操作详见: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审核联系:0991-7675705;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朱工19199127202。
7.2意向供应商需按规定完成保证金缴纳事项,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8.项目公告和公示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的媒介: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
/#/web/home);未经授权不得转发,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分公司
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312国道3572号
联系人:杨成鱼
电话:15699193826
纪检监督:15999174238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吐鲁番分公司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