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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非遗文化(木卡姆艺术)保护传承开发项目临时围挡、临时用电及场地平整工程澄清公告

信息时间:2025-09-16 阅读次数: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非遗文化(木卡姆艺术)保护传承开发项目临时围挡、临时用电及场地平整工程
   项目登记号:X3300000047000437000
   采购单位(采购人):乌鲁木齐三联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类型:委托招标
   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采购公告首次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6时00分00秒时。

二、澄清或修改
更正内容:保证金缴纳方式更正

更正前: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银行转账方式:

①响应人通过“新疆文旅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③响应人汇出账号必须是“新疆文旅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中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④温馨提醒:账号根据项目由交易平台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者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若周一为响应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更正后: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保证金数额:30000元(叁万元整)

保证金收款人:新疆沃图恒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收款账号:3002016309200163095     

保证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水磨沟支行    

行号:102881001634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注意事项:

(1)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时,在汇款附言(或银行摘要)中,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包号(如分包)。

(2)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递交时,须出具对本项目(项目名称)的保函,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备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一致。(将保证金汇款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

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乌鲁木齐三联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阳阳

联系方式:18290809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新疆沃图恒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01楼1905室

联系人:杨若煊、牛树生、贺世静  

联系方式:1812943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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