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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分公司苹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时间:2025-12-15 阅读次数:
  
阿克苏分公司苹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THAKS-2025009)
一、招标条件
    阿克苏分公司苹果采购项目已经备案。采购人为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克苏分公司苹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本次招标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2.项目规模:本次采购特级苹果直径9厘米以上毛重5公斤含税价不高于88元;一级苹果直径8-8.9厘米之间毛重5公斤含税价不高于68元,二级苹果直径6.5-7.9厘米之间毛重5公斤含税价不高于48元,采购数量根据实际订单数量变动(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3.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
          3.1 项目编号:THAKS-2025009
          3.2 项目名称:阿克苏分公司苹果采购项目
          3.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4 交货期限:货物的交付时间为确认订单后3小时内将产品按订单要求发货。
          3.5 预算金额:58.3万元
          3.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3.7 质量标准:本项目下货物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之规定,并满足冰糖心苹果糖度≥15°,果形规整端正,无扁果、畸形果实,果个大小均匀,可提供新疆阿克苏红旗坡核心产地证明。
          3.8 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12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 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4项任选其一提供)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 信誉要求
          3.4.1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截图。
          3.4.2 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4.3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3.4.4 供应商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5 其他说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1 供应商未被列为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情形,未被列为司法强制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不存在“财产被保全、查封、冻结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并导致供应商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不存在“与采购人既往产生诉讼、正在进行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等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不存在“既往发生无故拖欠采购人款项”的情况,不存在“因既往发生违约、侵害等纠纷,被采购人纳入黑名单的”的情况。违反规定的,相关谈判响应文件均无效。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5.3 无拖欠新疆机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款的企业及关联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特定资质要求: 供应商提供新疆阿克苏红旗坡核心产地证明。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视中心一楼110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二路与雅苑路交叉口正北方向151米左右)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0时30分至2025年12月18日 19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4.郑重说明:采购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5.1 领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10:30时到2025年12月18日1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 申领方式: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xjygcg.com/)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新疆阳光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新疆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会员端)注册操作手册”。已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全部项目中搜索所参加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并上传登记资料(1到5项)扫描件材料,报名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点击所参加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下载页面,点击网上支付,支付宝支付或银行卡支付招标文件费,完成支付后点击招标文件进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本项目为线下招标,投标人仅需在平台完成文件账号获取操作即可。
          5.3 登记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及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声明书(格式自拟),承诺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投标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接受处罚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特定资质要求证明资料。
          5.4 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费:¥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供应商名额不得转让。
注:供应商须先通过投标登记,采购人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现场纸质资料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时30分00秒
    (2)开标地点及方式: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视中心一楼110会议室。
七、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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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法务审计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视中心一楼103室
     采购人邮编:/
     采购人联系人:李红艳
     采购人电子邮箱:/
     采购人联系电话:0991-7521814
     采购人传真:/
    
         招标代理: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10号写字楼801室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刘工
     代理邮箱:/
     代理联系电话:17726868666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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