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查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发展基金、乌鲁木齐市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30台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查设备,并配备相应的远程判图系统、网络设施设备。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按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完成所有毫米波人体成像安检设备及系统的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储存、BIM、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确保系统的良好使用。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到货,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4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进口品牌产品可由国外制造商或中国区总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所投毫米波人体成像安检设备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中国民用航空局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证书型号与所投设备一致,检测级别A3级及以上,并且在许可证书的有效期内,具备联网功能。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投标时,投标人未牵涉破产、清算、并购重组,未被列为司法强制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不存在“财产被保全、查封、冻结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并导致投标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不存在“与招标人发生诉讼、正在进行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且影响招标公正性”等情形。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9 月 26 日10:00时到2025年 10月9 日19: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②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书;③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检测级别A3级;④“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页;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⑥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邮寄地址)。注: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一个PDF格式上传。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9月 26 日10:00时到2025年 10月09 日19: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9 月 26日10:00时到2025年 10 月09 日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17 11:00:00,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index.html)、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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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国际机场口岸综合业务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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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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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崔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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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叶哲、孔健、刘美玲 |
电话: |
1589910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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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819931898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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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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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64340908@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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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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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新疆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支行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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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3002013709022305571 |